貌似起因是大半年前委员周世虹提出“建议放宽对犯罪子女考公政审限制”,其观点是,犯罪父母的子女一定不是好人吗?为何要因此影响子女的工作?主张一人犯罪一人承担,不应影响子女的发展,这一建议引起网友热议,考公政审连坐到底应该吗?然后罗翔发表观点:刑法是为了起到教育意义,让人有改过的机会,而不是彻底堵死这条路,若是犯错成为个人标签,并因此影响家里人,说明刑法和教育的连接还有很远。也就是说,惩罚犯罪分子的目的不是为了“惩罚”,而是为了“教育”,能够改过自新才是这一方式的目的。作为个人,不应因为别人的行为,影响自己的发展,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