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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46章 傻柱兄妹分家
13864..VIP★
  有些事情不是你怎么说就行吧!侵占他人财物,如此轻松就放过了?那在大街上班偷钱,也可以说“我没花,我只是在给你保管”吗?
  作者是一点都不了解当时街道和执法机构啊!那时候的街道和执法机构是无所不能的!比今天的派出所权力大多了!今天的派出所还没那么大权利,毕竟法律健全,警察不敢随便做事,因为会不知道哪件事就违反了法律,可是那时候的法律不健全,街道主任和派出所长直接就能把案子断了,那真的叫路见不平一声吼!哪里像这里的作者写的无能狂怒
18559..VIP★☆
  为了水写的太假了……当年的工厂生老病死犯罪全部管的,这个不记档案不降级都说不过去,前面都报警了结果钱给了就完??你把当时的公安当儿戏了?以前只要有犯罪事实不管动机后果都抓,你以为现代法院判案呢?
  借钱还要利息呢,这连罚款都没?!
西琳(河豚)VIP★☆☆
  狠狠拿起,轻轻放下。四合院惯例。。。。杀人放火,只要批评一下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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