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合院:棒梗偷鸡,我掏出了枪 > 讨论区 > 书评详情
第5章 深夜趟鬼市
饕餮VIP☆☆
  太太
  ?_?
  回复1楼(饕餮):用客家话来说应该叫阿太
收起回复
  退军人,没有军票的吗
孤单VIP★★☆☆
  那个时候还没有禁枪吧
版权限制VIP☆☆
  我*玛,故意伤害罪吧这是,
.VIP☆
  偷你东西你乐意,棒梗就是活该
  回复1楼(版权限制):那时候这的确算轻的,我小时候小偷偷东西被抓到,打个半死都没事。现在是法制完善了,所以才保护起了坏人的权益。
收起回复
.VIP☆
  回复2楼(a**):还有这事厉害啊
  回复4楼(硬壳长嘴):那是民兵
查看余下2条回复内容收起回复
分页:首页(共1页 5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