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:从为爸还债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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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评论
第二章 疯狂的债主(第二更)
节选评论
闪光??
VIP★
甩责任可以,先把股份还回来啊!
闪光??
VIP★
不然到时候主角赚钱了,他们有舔着脸回来要分红,这不就是剧毒吗?
龙凰图腾
VIP★☆☆
确实如果后面没吧股份收回来就剧毒了!
13655..
VIP Super
是的,股份先收了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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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评论
15680..
VIP☆
首先设置就有问题,什么叫股东?不是董事长一个人背的,只有有股份就要按比例背,除非所有股份都转给董事长一个人了
旧时小巷的天空
VIP★★★
对
巨大的正义
VIP★★☆☆
根本不可能,如果是刑事案件就法人或者董事长背锅,金融案件是按股份背锅,除非钱一分都没分全给董事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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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评论
翎
VIP☆☆
是yourmonth,作者你这是语法错误啊
节选评论
莫欺
VIP☆☆
……
扑街的小何
VIP☆☆
想多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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