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荒:头大,女娲和我诞下人类后,逃婚了! > 讨论区 > 书评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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弑神战尊VIP☆☆
梦幻星次元VIP★☆☆☆
  生而不养,断指可还;生而养之,断头可还;未生养之,百世难还!
  那直接死了就得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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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神卡赞VIP☆☆☆
鬼神卡赞VIP☆☆☆
  其实人都是夸你的,就是畜生在非危机情况也不会不养自己的孩子明白嘛。那你生我不养我岂不是畜生不如。
  回复1楼(鬼神卡赞):举个例子?唐三的妈妈没养唐三吧,你是小屁孩吗
  回复3楼((ˇ?ˇ)好吧):能比吗?唐三母亲为了救他们父子牺牲性命,女娲呢?
  回复4楼(?离?开?????):但是唐三知道吗,他不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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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RJVIP★☆☆
  所以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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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策魔王VIP Super
  回复6楼(**):那里是洪荒弱肉强食
  人家修的是无为之道
  回复2楼(ゞ正在缓冲99%):无为是太清老子的道,女娲的道是创造
  回复3楼(桉桂):但人家性格是无为
  回复4楼(ゞ正在缓冲99%):圣人无情,不是无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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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唐三说的,我只是复制粘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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