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荒:不庇人族,圣位一个也别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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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评论
第四章:天道处罚!老子震怒!
节选评论
?﹏????惋惜
VIP★☆
生而不养,断指可还,不生而养,百世难偿,你说这个话不矛盾?
18058..
呵
13984..
VIP☆☆
回复1楼(?﹏????惋惜):我就纳闷了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突然就发现多了很多女娲黑的书,怎么也是人族祖先吧。虽然是小说,但把先祖往黑里写,总感觉不对劲。
回复3楼(**):神话传说,无论哪个版本,女娲目的不纯。
生而不养这个说法没任何毛病。
人类生存是由三祖支撑下来
你换算成现在弃婴,还是小三,为了上位怀孕,上位成功之后,立马再抛弃
路人甲r
VIP☆☆
说什么屁话,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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